储蓄实名制是金融实名制的一部分。它是指个人和法人在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往来时,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并填写身份证号码或提供法人名称和纳税注册号等。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日前就此问题(SSIC)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五地对2100人进行了专项问卷调查,获得有效样本2016个(有效回收率96%)。
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的被调查者听说过储蓄存钱必须用真名的制度。23%的被调查者表示非常关心此事;31%的被调查者觉得实不实行储蓄实名制对自己“无所谓”;29%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关心储蓄实名制。
问及“我国什么时间实行储蓄实名制比较合适”时,近七成的被调查者认为应尽早实行储蓄实名制,他们觉得储蓄实名制实行得越早越好,早一天实行就早一天有利于完善国家税收制度、打击腐败和经济犯罪,应该尽快实行。24%的被调查者认为现在实行储蓄实名制为时过早,在二至五年内实行较为适宜。只有6%的被调查者表示中国不应该实行储蓄实名制。
调查显示,有71%的被调查者在存钱时一直使用真名,他们态度很明确,自己或家人的存款都是靠智慧、知识、辛勤劳动积累起来的“血汗钱”,存款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如果自己的“血汗钱”,用一个并不存在的假名字,没有必要也不能让人理解;29%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在多数情况下是使用自己或家人的真实姓名,只是由于各种特殊原因存款储蓄时使用假名,他们主要有以下四种原因:一、他们在个人财产保护政策与法律尚不明确的情况下,怕某些人的“红眼病”,才使用假名或代码(67%);二、52%的被调查者是受传统的不愿意露富的观念影响,不希望亲属和朋友知道自己的真实存款数额;三、出于一些特殊的考虑,“存私房钱”(36%);四、9%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什么原因,就是不想用自己的真名存钱。
实行储蓄实名制后对今后有哪些影响?
59%的被调查者觉得使用储蓄实名制对今后生活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原来就一直使用真名存款,即使不实行储蓄实名制,以后也还用真名存钱。33%的被调查者认为实行储蓄实名制后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一些不便,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担心今后到银行存钱和取钱时要出示各种证明,手续麻烦(89%);二、实行储蓄实名制后为子女存钱,是否有什么问题(65%);三、经常给家人、朋友代存或代取钱的人也会担心有麻烦(53%)。另有8%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清楚实行储蓄实名制对于今后有哪些影响。
对于实行储蓄实名制,被调查者提出了许多建议,主要有五个方面:一、建议一整套严格、规范的相关法规和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在实践中精心操作,积累经验,不断完善(67%);二、将户籍资料和银行联网,确保储蓄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和可信性(73%);三、在银行实行实名制的同时,债券市场也应该实行实名制,保持政策规定的统一(42%);四、进一步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水平,使支票、信用卡等业务更为普及,使我国的商业银行迅速向国际性银行跨越(51%);五、加强银行为客户保密的法律制度,保护储户的合法收入储蓄、合法财产及正当的权益(55%)。